四十余亩基本农田荒芜,农业农村局和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被提起公诉,公益诉讼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5月27日,武冈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某县农业农村局、某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在武冈市法院开庭审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学田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履职。武冈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辉民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省人大代表王艳华,部分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等60余人参与旁听。

该起案件为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某县农业农村局及某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土地监管职责,导致某村有47.56亩基本农田存在土地荒芜等现象,检察机关于2024年6月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及镇人民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限期整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及时对荒芜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恢复原状。在整改期限内,该县农业农村局及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相关规定,由本院依法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合议庭围绕某县农业农村局及镇政府是否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等展开了详细调查,就基本农田整改完成情况等关键问题进行了发问,并指出该案涉及基本农田保护这一重大公共利益,被告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需以“恢复耕地种植条件、杜绝违法状态持续”为原则,及时将案涉荒芜的基本农田复耕。本案将择期宣判。

在庭审过程中,吴学田宣读了起诉书,就被告的法定职责,怠于履职,公益受损等方面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发表了出庭意见。围绕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脉络、概念目标、案件类型以及办案程序等方面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进行系统解读,深入讲述了该项制度的价值内涵与功能定位。同时结合本案实际,生动阐述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办案理念和履职方式,让参与庭审人员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了更为全面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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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两长”同庭履职,是武冈市法、检两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职责的体现,还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和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坚定决心。该院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坚持以求极致的精神、能动履职助力依法行政,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主体协同合作,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共同维护国家、社会、人民根本利益。

(来源:武冈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于 2025-06-01 19: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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