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构建与核算方法

导  读

海洋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理开发利用备受关注。开展海洋资源资产核算是强化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促进海洋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文章探讨了海洋资源资产的内涵与范畴,从海洋资源资产管理实际出发,聚焦海洋空间资源,初步构建了包括海域与海岛在内的海洋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海洋资源资产的核算路径及方法。海洋资源资产的核算包括实物量核算和价值量核算两部分,其中价值量核算中包含海洋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同时,文章在探讨海洋资源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基础上,从确定海洋资源资产核算尺度、建立统一的核算体系、夯实海洋资源资产评估前期工作、提高海洋资源资产市场化程度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本文引用信息

杨晓蓥,李宁,滕丽,梁俊杰.海洋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构建与核算方法[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25,38(2):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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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CONTENTS

1 海洋资源资产基本内涵

2 海洋资源资产核算

3 海洋资源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

4 结论与讨论


自然资源资产作为促进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前提,近年来,其清查和核算工作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强调了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如何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相关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和安排,对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提出要求,并重点关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加快落实开展海洋资源资产实物量统计的工作,明确海洋资源资产价值量核算的内容和方法。
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是以自然资源为主要对象,对区域自然资源数量、质量、功能等进行多方面全方位评估,通常包括实物量和价值量的核算。通过将自然资源资产纳入市场体系,利用经济手段、政策制度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调节和指导,旨在推动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等基础性工作,实现自然资源精细化配置,最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海洋是承载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空间,是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作为海洋大国,拥有广阔的海洋空间和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开展海洋资源资产核算不仅有利于强化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促进海洋资源合理利用,而且将对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海洋强国建设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1 海洋资源资产基本内涵


自然资源的基本内涵和分类是自然资源统筹管理的基石,为后续开展资源清查及开发管理提供基础支撑。在开展海洋资源资产核算前,应当界定海洋资源资产等相关概念的内涵与范围,确保数据信息口径一致。
1.1 海洋资源及其分类
在海洋学术用语中,海洋资源被定义为“海岸带和海洋中一切能供人类利用的天然物质、能量和空间的总称”。该定义强调海洋资源具备客观性、有形与无形并存、有用性等基本特点,并将海岸带资源也纳入海洋资源中,这一概念在学术界被学者引用并发展。目前,在自然资源实际管理中,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明确海洋资源是天然存在的、有使用价值的、可提高人类福利的海洋自然环境因素的加总。该定义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的天然性、有用性、发展性和复合性。
在学术界,普遍根据资源属性对海洋资源进行分类。李文华等将海洋资源分为海洋生物资源、海水资源、海洋气候资源、海洋矿产资源及海底资源;孙兴丽等将海洋资源划分为海底矿产资源、海洋生物(水产)资源、海岸带资源和海岛资源,并进一步划分二级类;孙悦民等遵循“五分法”原则,认为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洋化学资源、海洋空间资源和海洋能量资源共同构成了海洋资源;陈斌等提出面向资源自然属性及综合管理利用为目标,将海洋资源划分为海水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洋空间资源、海洋化学资源、海洋可再生能源等共六大类,充分体现资源利用价值、保护要求和可持续发展。
已颁布的法规或规范对海洋资源的分级分类大多数基于空间利用的基本功能及自然资源统筹管理的总视角。海洋资源从空间划分的角度,基于用途可分为不同类别的海洋区域,二级规划分区中有渔业用海、工矿通信用海、交通运输用海、游憩用海和特殊用海等;而海岛则进一步划分为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
按照资源属性的分类方式可以全面覆盖可知的海洋资源类型,但若从我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角度出发,考虑海洋资源管理实践可行性,则应聚焦于海洋中承载了生物、矿产、能源等的物理空间。因此,从服务当前海洋资源管理和便于开展海洋资源资产清查核算的角度考量,本文所讨论的海洋资源主要基于海洋空间资源的分类,即将海洋资源分为海域、无居民海岛等进行海洋资源资产的核算。
1.2 海洋资源资产的内涵及其价值构成
海洋资源在社会、经济、生态等多个维度下客观、稳定的资产化体现即为海洋资源资产。结合《海域资源资产核算技术规程》(TD/T 1088—2023)(以下简称《技术规程》),海洋资源资产是指具有稀缺性、有用性(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且产权明晰的海洋自然资源。对于难以计量的海洋可再生能源,或行踪不定且权利主体不明确的海洋生物资源,以及目前还无法直接被人类开发使用的深海矿产资源或海底资源,暂不能纳入海洋资源资产体系。而在实际生产实践中,可以通过出让海域和无居民海岛等的使用权,将其应用于航运交通、海水养殖、海上娱乐等领域,产生可量化的价值。因此,本文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定义及《技术规程》,仅从海洋资源不同空间利用划分的角度讨论海洋资源资产,将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作为海洋资源的两大类别。根据资源权属状况可进一步对海域或无居民海岛划分为取得使用权和未取得使用权两类。其中,海域又可细分为以下三部分:已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海域、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已填成陆区域和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未填成陆海域。无居民海岛包括已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海岛、未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未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未纳入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图1)。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或用海用岛批复的,因具有明确用海用岛方式与类型,以及实施建设时序较优先,其使用权获取的收益较为快速且相对稳定;而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或用岛用海批复的,或完全未开发,或仅进行前期围填海工程建设,其资产经济价值释放较前者低。
海洋资源资产因其主体明晰、可计量,且可被市场主体所使用,故而可产生直接明显的经济收入,同时也伴随社会福祉的增加。但部分社会福祉因无法针对微观主体进行分割,可视为具有普惠性的公共物品,以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作为主要体现形式。按照有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对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类型进行划分,海洋资源资产价值根据其功能性可概括为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三大部分。其中,经济价值是指海洋资源被直接用于人类当前生产、生活、消费等活动产生的价值,表现在人类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价值是指海洋资源资产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功能性价值,通常体现在对废弃物的净化处理作用、气候调节作用、空气净化作用、保护生物多样性作用等方面;社会价值则主要体现在满足人类社会活动的价值,包括教育、文化、科研和游憩等内容。
2 海洋资源资产核算


2.1 核算体系构建
为适应海洋资源资产统一管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治理导向,以实物量和价值量核算双重计量为主线方向,构建海洋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摸清区域范围的海洋资源资产的实物与价值总量、质量、时空分布与变化特征,支撑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以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保护(图2)。
2.2 核算单元
依据海洋自然条件和资源利用的总体特征,划定具有相对一致性、连续且具有相对明确边界的核算空间单元,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必要环节。核算单元精细程度应取决于不同尺度。王涛等学者依据尺度范围,提出核算单元可以分为微观尺度空间单元和宏观尺度空间单元两种类型。微观尺度空间单元为基本空间单元,一般表现为海籍或者是用海项目权属划定的海域,而宏观尺度空间单元为海洋功能区划。本文参考《技术规程》和桑新春等学者划分观点,基于行政管理需求,将海洋资源核算尺度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尺度。宏观尺度为国家层面,主要是战略性和统筹性,一般以县级管辖海域作为基本核算单元;中观尺度则为省级层面,主要是承接上位发展意志,并对下位作出相关指引,一般以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功能分区或海域定级单元作为基本核算单元;微观尺度主要是市县层面及特定海域、海岛层面,具有可实施性和高精度核算要求,一般以宗海作为核算单元。
2.3 实物量核算
遵照先实物量后价值量的原则,根据空间资源属性,借助遥感监测、年度变更调查、基础调查、专项调查等工作成果,分别对海域及海岛开展实物量核算。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海域及无居民海岛审批数据、围填海现状调查成果、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的海岸线相关数据成果、海域勘界成果数据和现行海域行政界线等资料,实物量核算内容为核算时点下海洋资源资产空间位置、规模、数量、质量、使用权人信息、海域使用金、立体确权的实物量信息(表1),同时还需要纳入核算期初、期末的新增确权及注销使用的动态变化信息。
2.4 价值量核算
海洋资源资产的价值是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的总和,是一定空间(核算单元)、一定时间(核算时间)内海洋资源产生的价值量。
2.4.1 经济价值核算
本文探讨的海洋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核算,是基于以空间属性定义的海洋资源资产,从服务我国实际海洋资源管理的角度,将海洋资源资产分为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两大部分,在海洋资源资产实物量统计的基础上,明确核算范围,确定海洋资源资产的价格,从而进行价值量核算。
(1)经济价值核算范围。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试行稿)》,海洋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核算分为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两部分。其中现阶段对于海域的经济核算范围包括已取得海域使用权海域和预留区外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已填成陆区域、未填成陆海域。对于无居民海岛的经济核算范围则囊括经营性已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海岛、未确权的可开发利用和未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表2、图3、图4)。对于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海洋预留区的尚未取得使用权海域、无居民海岛(或海岛区域),以及主导用途为其他用岛和特殊用岛的尚未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海岛(或海岛区域)只清查实物量,不核算经济价值,即可认为其经济价格为零。
(2)经济价值价格信号。海洋资源资产价格信号主要包括参照《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中制定的海域、海岛使用金标准,或各地在此基础建立的适用不同核算精度的资源资产清查价格。在实际中,可以参考市场化方式形成的价格作为价格信号,否则若脱离市场价格,造成价格信号失真,则难以推进市场价格发现和调节作用,从而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计算时优先使用细化的省级价格核算海洋资源资产经济价值,对于省级价格无法覆盖的地区采用国家级价格开展核算。
(3)价格修正。对使用金征收标准价格信号进行最高年限修正,其中征收方式为一次性应征的使用金标准或者使用年期与最高年限一致的使用金应征总额,不需要进行最高年限修正。最高年限修正公式为:
式中:为使用金征收标准或使用金应征总额等价格信号,为最高年限修正系数。
式中:为最高年限修正系数,为资产还原利率,为价格信号对应的年期,为资产最高使用年期。
(4)均质区域价格测算。均质区域是根据海洋空间功能利用类型、行政区位、区划边界、自然环境等属性确定的经济价值相对一致的区域。均质区域的单位面积价格测算公式为:
式中:为均质区域i的单位面积价格,为均质区域内已申请审批和招拍挂的第j个样本的经济价值,为第j个样本对应的已取得海域使用权的面积。
经济价值核算基本公式为:
式中:i核算单元的经济价值,i核算单元对应的单位面积资产清查价格,i核算单元的面积。公式(1)~公式(4)参考《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试行稿)》。
2.4.2 生态价值核算
不同于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本文讨论的海洋资源资产的生态价值是指在一定空间和一定时间内,海洋资源资产对生态环境保持稳定和平衡产生积极影响的价值,是具有无形性和功能性的间接使用价值,主要包括海洋在废弃物处理、气候调节、空气净化及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方面的功能价值。海洋资源资产的生态价值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固碳释氧、废弃物处理、气候调节、物种多样性维持等指标(表3)。
2.4.3 社会价值核算
自然资源的社会价值指在一定空间和一定时间内,自然资源产生的包括提供或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精神和文化、游憩观赏、防灾减灾、国防、人类健康等相应价值。结合海洋资源资产的特点,海洋资源资产的社会价值主要包括休闲娱乐、科研文化和景观价值等方面(表4)。
3 海洋资源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


3.1 核算精准度和可操作性受核算尺度的影响较大
核算尺度的选择会深刻影响海洋资源资产核算的精度。一方面,越微观的尺度精准度越高,但同时,越微观的核算尺度对于海洋空间资源的数据精度要求越高,对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准确性的要求也越高,需要越细致的核算方法,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可操作性,给实际海洋资源管理带来一定挑战。另一方面,采用偏宏观的尺度能提高实操性,但需要考虑核算单元内的差异性。对于地域较广、区域内具有显著差异特征的行政区,海洋资源资产统一采用相同的参数计算价值量,必然会难以准确反映海洋资源在不同空间区位资产价值的真实性,这种失真性在宏观和中观层面更为明显。
3.2 海洋资源资产核算方法尚未形成统一理论框架
尽管学界对海洋资源资产价值是由实物量和价值量组成这一论述已达成了较广泛的共识,但是相关规程中也只是明确了实物量和价值量中经济价值的核算,在价值构成方面,尚未达成共同认识。除了本文采用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外,也有不少学者采用直接价值、间接价值等划分。因此,对于价值量中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核算的内涵和方法仍存在缺位,没有形成统一的框架,导致核算相同海洋资源资产时可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此外,在开展海洋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核算中,价值量受地方市场价格数据影响较大。在实际工作和研究中,当地方市场价格尚不公开或缺失,价值核算便采用区域整体价格替代当地市场价格,导致核算结果失真。
3.3 海洋资源资产市场化交易成熟度不够
相较于土地交易市场,海洋资源资产市场存在着交易工作机制不够成熟、市场规模不大和市场化不够充分等问题,对于充分发挥海洋资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同时,受海洋自身所处区域的限制,不同地区的海洋交易活跃性存在较大差异。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地区,如粤港澳大湾区,海洋规划理念较先进,金融工具较丰富,项目建设实施较多,具有较好的市场基础。但我国大部分地区当前仍采用审批为主的海域使用权配置,市场主体参与度不够高,海洋资源资产交易市场缺乏活力,海域、海岛使用金标准制定与海洋资源资产的市场价值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此外,近年来海洋牧场建设、海洋碳汇项目等新型用海方式发展迅速,部分较大体量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未得到充分体现,现时反映海洋资源资产价值的能力尚显不足。

4 结论与讨论


本文探讨了海洋资源资产的内涵,初步构建了包括海域与海岛在内的海洋资源资产的核算体系,分析海洋资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的核算路径及方法,在价值量核算中分别对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进行归纳整理与探讨,以期为科学合理地开展海洋资源资产核算提供有益参考,助推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促进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综观前人研究成果,基于对海洋资源资产核算问题的讨论,着眼于现实情况和迫切需求,海洋资源资产核算需加快推进如下工作:
(1)明确海洋资源资产核算尺度,制定合理的核算管理体系。核算尺度的选择会深刻影响海洋资源资产核算的精度。面向我国海洋资源国家级层面、省级层面、市县级层面管理体系,依照该三个层级制定海洋资源资产核算的尺度符合政府权限管理的要求,且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同时,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垂直管控,促使核算精度逐步提高,形成国家层面宏观尺度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核算统一汇总核算结果;中观层面下的省级、市县级作为核算主体;对于微观层面下的特定海域、无居民海岛、海岸带等空间,其核算精度要求最高,需确保核算数据具备可获得性、真实性、多样性,相应地也需采用更细致的核算方法。
(2)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海洋资源资产核算技术规程,建立统一的核算体系框架。针对《技术规程》对海洋资源价值量中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核算不明确的问题,需补充完善海洋资源资产价值的构成,并尽快充实对价值量中不同类型价值核算相关指引。同时,建立市县级各管理部门的协调合作工作机制,提高相关清查和价格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形成统一完善的核算体系。
(3)夯实海洋资源资产评估前期工作。海洋资源调查与监测、清查统计是摸清海洋资源资产家底的重要工作,对海洋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分布、用途价值进行统一价值、监测评价并划清边界、确认权属。但海洋资源具有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必须借助专业化、信息化工具提高调查监测、清查统计的效率与精度。同时,海洋资源资产核算需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密切关联,沿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需重视空间格局、功能分区、资源配置等内容,必要时应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海洋专项和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4)激活海洋产权交易市场的活力。发挥市场在海洋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持续增强省市地方海域资源交易政策供给,建立海洋产权交易专业机构,促进海洋资源汇聚、盘活和交易,吸引经营效益良好的企业进行投资建设,充分激活当地海洋交易市场,使海洋资源的价值得到完全体现并为海洋资源资产核算评估提供充足的案例参考。

作者信息


作者简介:杨晓蓥(1994—),女,广东省揭阳市人,自然资源部南海发展研究院工程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海洋经济与政策、海洋碳汇、应用计量经济研究。

设计、一审 | 吕睿     二审 | 吴桐

三审 | 孙君

发布于 2025-03-21 10: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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